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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请按时年报!明确目标,强化部署 年报信息公示作为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客观需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的高低,直接反映了济宁经济整体活力和市场活跃度,是检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标准,是社会普遍关注的营商环境指标,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关乎全市经济发展、社会信誉、整体形象。 2020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切实抓好年报信息公示工作。党组要求,全市监管系统进一步优化服务,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指导服务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市场导向,进一步优化服务;统筹安排,明确各单位职责、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按照年报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抓好年报工作进展,全面掌握工作进度。确保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加大宣传,强化服务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手机短信、LED显示屏、市场监管门户网站及政府网站等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了社会知晓度。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在本地行政服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设立咨询服务窗口、公开咨询电话,专人指导企业正确填报年报公示信息,积极引导企业进行年报公示,帮助指导市场主体解决年报上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电话服务,监管人员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企业及时解答企业年报公示疑问,指导企业分类填报。 市局要求各单位深入企业,认真开展企业年报指导,耐心讲解网上申报操作程序、年报内容和年报注意事项,通过开展预约服务,上门开展 “一对一”服务,帮助指导企业完成网上年报。同时针对年报工作,还借助网络服务,利用QQ群、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将年报须知、操作流程和年报注意事项等向企业进行宣传。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年报公示指导服务、入驻上门回访服务、重点企业联系服务等措施,通过现场培训、指导答疑,加强后续指导,引导市场主体形成主动报送年报的自觉性,请广大市场主体抓紧时间进行年报,以保护自身良好的信用形象。 根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未按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由省市场监管局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不及时移出,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满5年未再发生所有规定列入情形的,才能移出。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被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一系列经营行为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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