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市场主体的多少以及发展好坏,不仅是一个地区营商环境和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还事关民生就业,更是提升市场活力的根本举措。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数据,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登记在册市场主体总数达1.61亿户,较2021年底增长4.4%。在疫情叠加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的大背景下,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 现代经济中,市场主体是经济运行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市场主体数量不多、质量不优、活力不强,经济运行的基础就不牢,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市场主体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市场主体数量增多为经济快速发展打下基础。不过,我们也应看到,数量的增多并不意味发展质量的必然提高。广大中小微企业仍面临发展质量不高、抗风险能力不强、竞争力创新力较弱等短板,市场主体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客观差距。与此同时,在政策层面,持续多年的营商环境建设已从企业高速增长阶段,转向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有新的作为。 推动市场主体由增“量”向提“质”转变,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实现这个转变,最重要的是在呵护中小微企业上下功夫、出政策。地方在落实政策时,要少一点“抓大放小”思维,多一点“以小促大”意识,对中小微企业全面关注、真心帮助、真情服务。 实现这个转变,既要着眼于稳增长、保民生,也要立足于调结构、促升级。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最终还是要通过企业的效率革命、质量革命来体现,通过企业的“专精特新”来体现。因此,呵护市场主体,既要面对现实力保市场主体数量,也要面向未来提升市场主体质量,让更多更强的市场主体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实现这个转变,就要形成有效竞争秩序,让市场主体在竞争中提高自身实力、打造核心优势、增强竞争活力。要通过解决市场主体的现实困难让市场主体更好地发展,而不能只是单纯地“保护”市场主体。要坚决摒弃“保护主义”,处理好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的关系,有效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让市场主体不断自我革新,持续自立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