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3165372278


企业一站式代理服务

公司注册/商标注册/代理记账/资质代办

业务咨询

文章
  • 文章
搜索
首页 >> 注册公司政策 >>默认分类 >> 国务院:不得将个体户数量增长率、年报率等作为考核指标——新条例解读
详细内容

国务院:不得将个体户数量增长率、年报率等作为考核指标——新条例解读

时间:2023-01-09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用7条的篇幅规定了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各项内容,较原《个体工商户条例》有了明显的进步。 

  一、禁止乱收费、乱摊派(第三十条)。这方面规定在原《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已有体现,新条例做了扩充,涵盖了违反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收费、摊派的各种形式,主体也由“任何部门和单位”扩展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针对个别领域出现的要求劳动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以逃避雇主责任的现象,《条例》专门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禁止拖欠账款(第三十一条)。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是近年来政府重点治理的问题。为此,2020年国务院专门制定出台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对个体工商户而言,拖欠账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并且个体工商户相比中小企业更为弱势,应当从法律层面加强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得对个体工商户强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或者变相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通过这一规定,将禁止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作为法律义务明确下来。 
  三、禁止设置指标(第三十二条)。个体工商户是个人经营意愿的体现,个体工商户数量增长应当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结果,政府部门不应“拔苗助长”,不切实际地设置个体工商户数量增长目标,甚至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同样,年度报告是个体工商户依法公示经营信息、提升信用水平的有效途径,应当反映个体工商户生存的真实情况。《条例》针对个别地方出现的片面追求个体工商户“数字”的情况,专门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不得将个体工商户数量增长率、年度报告率等作为绩效考核评价指标。 
  四、投诉举报(第三十三条)。本条规定了个体工商户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投诉、举报的权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并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途径的畅通对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五、守法诚信经营(第三十四条)。守法诚信经营是个体工商户的义务,也是其稳定经营、长期发展的基本保障。《条例》对个体工商户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强调了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这充分体现了《条例》放管结合、服务发展与依法监管相统一的立法理念。 
  六、处罚原则(第三十五条)。教育和惩戒相结合、过罚相当是《行政处罚法》的明确规定,也是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对小本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而言,坚持这一原则更为重要。《条例》明确,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教育和惩戒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法予以处理。 
  七、行政追责(第三十六条)。本条是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损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禁止性规定,也是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


服务项目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公众号

手机站

13165372278
周一至周日(9:00-18:00)
官方邮箱:xinchuang0537@163.com

邮编:272000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金宇路30号百丰商务中心

业务咨询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