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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治理污染不忘税务筹划6.15 治理污染不忘税务筹划 案例背景 湖北省某市属橡胶集团拥有固定资产7亿多元,员工四千多人,主要生产橡胶轮胎,也生产各种橡胶管和橡胶汽配件。该集团位于某市A村,在生产橡胶制品的过程中,每天产生近30吨废煤渣。为了妥善处理废煤渣,使其不造成污染,该集团尝试过多种办法:与村民协商将废煤渣用于乡村公路的铺设、维护和保养;与有关学校、企业联系将废煤渣用于简易球场、操场的修建;等等。但效果并不理想。废煤渣的排放未能达标,使得周边乡村的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导致附近许多村民经常堵住厂区大门不让工人上班,工厂的生产受到很大影响,该集团也因污染问题受到环保部门的多次警告和罚款。 问题:如何在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治理污染? 案例分析 方案一:把废煤渣的排放处理全权委托给A村委会,每年支付该村委会50万元运输费用,以保证该集团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此举可缓解该集团与当地村民的紧张关系,但每年50万元的费用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方案二:将准备支付给A村村委会的50万元废煤渣运输费用改为投资兴建墙体材料厂,利用该集团每天排放的废煤渣生产“免烧空心砖”,这种砖有较好的销路。 筹划方案 方案一是以传统的就治污而论治污的思维模式得出的。由这种模式形成的方案一般不会有意识、有目的地去考虑企业的节税利益,而仅以是否解决排污为目的。 方案二既考虑治污,又追求企业长远利益的最大化,不仅让企业拥有了可以获得国家和地方政策扶持的产业,而且解决了污染治理问题,同时创造了一定的就业岗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该集团最终采纳了第二种方案,并迅速建成投产,消化了全部废煤渣,当年实现销售收入一百多万元,因免征增值税,该厂获得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节税利益。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案例总结 很多传统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没有税务筹划的观念。当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时,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加入税务筹划的思路,一方面可以解决企业经营中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上一篇7.1 通过撤资处置股权下一篇6.14 转让商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