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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个人股东分红

时间:2024-04-28     

济宁股权转让,济宁股权分配,济宁股权转让代办

  7.9 个人股东分红

  案例背景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家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从事咨询业务,三人持股比例相同。2021年A公司实现税前利润120万元。A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已经积累到可以不再提取的程度,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税后利润将全部分给股东。

  问题:应如何分配经营利润以降低税负?

  案例分析

  应纳企业所得税=120x25%=30(万元)

  税后利润=120-30=90(万元)股东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90x20%=18(万元)股东税后收益合计=120-30-18=72(万元)税后收益占税前利润的比例=72-120x100%=60%股东到手收益占税前利润的比例较低。

  筹划方案

  以工资的形式发放股利:

  120万元分12个月发放,每月多发放工资10万元。

  全年共增加工资支出=10x12=120(万元)

  企业税前利润=120-120=0

  应纳企业所得税为0。

  假设三位股东不存在其他项目的综合所得,每人收到的工资为40万元,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400000x25%-31920)x3=20.42(万元)股东税后收益合计=120-20.42=99.58(万元)税后利润增加 27.58 万元。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3号),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的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新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①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②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③ 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④ 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⑤ 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案例总结

  股东要想拿到分红,前提是企业有税后利润,而分红装进股东的口袋前需要承担 2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股东而言,拿到分红的“税收代价”太大。如果通过工资发放的形式取代分红,就可以实现降低税负的效果。需要注意的是,工资一定要满足相关法规的要求,否则将面临被税务稽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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